为增强全民安全意识,推进基层安全文化建设,根据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《2010 年全国"安全生产万里行"广西活动总体方案》和《2010 年全区"安全生产月"活动方案》的通知(桂安委[2010] 29 号)文件精神,在"安全生产月"活动期间,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、区党委宣传部、区总工会、区文化厅将在全区范围开展"我所经历的一次安全生产事故(事件)"为题目的有奖征文比赛,具体方案如下:
一、活动宗旨
通过开展"我所经历的一次安全生产事故(事件)"为题目的有奖征文比赛活动,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,围绕"安全发展,预防为主"的主题,立足于引导全民关注安全、防范事故,为推进我区安全文化建设,构建和谐社会,提供安全环境。
二、活动组织
主办单位:自治区安委办、区党委宣传部、区总工会、区文化厅
成立安全生产有奖征文活动评比小组。
组长:陈鸿起 自治区安委办主任、区安监局局长
副组长:李明凤 自治区安委办副主任、区安监局副局长
成员:郭维琦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
陆光言 自治区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
何伟 自治区文化厅文化市场处副处长
郑一 自治区安监局人事培训处处长
雷雨 自治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
陈福庆 自治区安监局法规与科技处处长
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人事培训处,具体负责"我所经历的一次安全生产事故(事件)"为题目的有奖征文比赛工作。
三、征文内容
围绕"安全发展,预防为主"活动主题,通过"我所经历的一次安全生产事故(事件)"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在安全生产中的一件事,一点体会,一些经验教训;谈自己对践行"科学发展,安全第一"的体验,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,或就某些安全生产事故(件)发表评论;或者也可以"安全伴我行"为主题进行创作。
四、征文要求
文章体裁不限,要求观点鲜明,语言流畅,内容充实,贴切实际。字数在2000-3000 字以内。
五、投稿截止时间
2010 年6 月30 日前。
六、投稿方式
参赛者请将稿件发送至gxajrenshi @126.com,也可以邮寄到南宁市东宝路10 号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培训处(请在信封的左上角注明"征文比赛"字样),邮政编码: 530022 。联系人:许梅;联系电话: (0771) 2299349 。请作者自留底稿,文章不再退还。所有投稿者务必在稿件落款处注明真实姓名、单位、身份证号码、电话、地址、邮编等联系方式,以便获奖后通知领奖及核实领奖人身份。
七、评奖方式
本次活动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获奖名单由专家评委评定。此次征文设单位优秀组织奖、个人优胜奖、鼓励奖,颁发证书和奖金(或奖品)。其中设单位优秀组织奖5 名,奖金每个1000 元;设个人优胜一等奖2 名,奖金每名800 元;二等奖6 名,奖金每名500 元;三等奖12 名,奖金每名200 元;鼓励奖50 名,纪念品各l 份。同时,获奖作品将在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和《安全生产与监督》杂志等媒体上进行刊登,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。
八、有关要求
1、做好征文活动的宣传工作。各地级市、县(区)、区直各有关部门、单位要广泛宣传征文活动的目的、意义、办法,使每位干部职工都了解征文活动的相关内容。
2 、做好征文活动的组织工作。各地级市、县(区)、区直有关部门、单位要做好征文活动的组织、督促工作,要将组织参加征文活动作为开展"安全生产月"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,积极发动本辖区、本部门、本单位干部职工踊跃参与。
九、注意事项
应征稿件的知识产权归原作者和主办方共同拥有,主办方对应征稿件拥有处置权。
本次活动所有解释权归主办方。